
各相关单位:
为了促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,为教育“创强争先建高地”、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路子作贡献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》(粤教研院函﹝2013﹞5号),现将2014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。
一、课题类别和选题
1、课题类别: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。课题经费,由申请人自筹。
2、2014年度课题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,以及全国、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,围绕建设教育强省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、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,按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民办教育、教育评估、教育宣传出版等类别设定具体选题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申报条件
1、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需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。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2、申请人此前负责的省教研院教育研究课题已经通过结题。
3、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
4、每个课题一般设一名课题主持人。课题主持人不得随意变动,如确需变动,必须申请批准。
5、本次项目限项申报,重点课题1个,一般课题3个。
三、申报办法
1、课题申报的个人须认真填写《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2)于4月23日发至yczhuo@stu.edu.cn 做形式审核。4月28日前将最终版纸质版一式四份交至科研处。
2、教育研究经费额度根据项目需要确定,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经费管理。
联系人:黄玉梅、卓燕淳
联系电话:0754-86502563
附件1:2014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.doc
附件2: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.doc
附件3: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.doc